十八、甲板箱作业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任何情况下,禁止关路下有人。

第二条 岸桥司机与指挥手要相互确认,相互提醒,相互避让。在小车未动前,司机要对关路下是否有人进行确认,如果有人必须用对讲提醒。小车运行时,任何人不准闯关路,尤其指挥手在装船向上返垫和卸船向下拣垫前必须确认不闯关路才可以作业。

第三条 甲板二层以上(包括二层)箱打锁作业要配戴安全带并按要求生根。

第四条 卸箱作业顺序为由里杆依次卸到外杆;装箱顺序为由外杆依次装到里杆,里、外杆一、二正卸反装。特殊情况,为了船舶稳性可以改变装、卸顺序,前提是得到指导员的许可。

第五条 甲板上装、卸箱作业中,绑扎工(非指挥手)对里杆一、外杆一要逐层打锁(在卸甲板箱时,“里杆一”和“外杆一”位置的箱体转锁不可打开,中间位置箱体的转锁可以打开。待即将卸 “里杆一”或“外杆一”位置的箱体时,绑扎工先将该位置箱体的转锁打开,由舱口指挥手通知岸桥司机,岸桥司机接到舱口指挥手通知后方可作业)。绑扎工解绑扎或加固时,最少与落箱垂直位置间隔二个箱位作业。坐空吊具(系好安全带)上下船、到码头躲关路;岸桥司机在船上指挥手的协助下作业。指挥手若发现有联箱等异常情况应通知岸桥司机。

第六条 最外层为里、外杆二时,作业要求等同于里、外杆一。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Power by 李彦纬 20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