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树立公司现场良好管理形象,保障进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二条 与我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需进入现场时,必须经我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在规定检查桥保安室登记后方可进入现场。

第三条 行人进入现场后必须按照现场划定的行人通道行走;没有行人通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 除冷箱场地、特种箱场地和验箱场地外,其余场地均属于行人禁止区;行人禁止区,除我公司生产作业人员、一关(三检)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外,其他行人严禁入内。

第五条 任何人员不准在作业现场及驾驶室内吸烟;车辆必须按要求配有消防器材;未向当地消防队书面申请并经批准,现场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第六条 无我公司作业人员陪同,任何人员不准擅自触摸集装箱铅封、冷藏箱插座、现场作业机械和裸露货物;不准私自打开箱门;不准登上、操作现场作业机械;不准违反登轮纪律。

第七条 绑扎工从点名室到集装箱堆场要走公共道路,右侧行驶,排成队,禁止穿越物流场地和铁道路线。

第八条 员工进入集装箱堆场后所有车辆要存放到技术部指定区域,禁止骑摩托车、自行车到码头前沿。

第九条 员工进入作业现场要排队行走,保证秩序,按照如下路线行走,禁止穿越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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