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维修安全操作规范
1 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范
第一章 作业前
第一条 确认工作任务及要求,确认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无酒气、眩晕、萎靡不振、暴躁、心事繁重等),确认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做到作业前心中有数。
第二条 维修高压设备前必须首先确认变电所内的隔离开关已经断开,并在变电所挂好“禁止合闸”标识牌。在作业前无论是否停电,事先均应验明是否带电。所有电气设备未经检查和验电前,一律作有电看待。
第三条 高压设备断电后,验明确实无电后挂上接地线,拆装接地线都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
第四条 检查维修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条 在作业现场周围设隔离带。
第二章 作业中
第六条 上下扶梯时扶好护栏,严禁跨级攀爬;在高空,除特殊情况下不得奔跑,雨雪天注意防滑。
第七条 在需要司机配合时和容易出现危险的情况下,应事先通知司机听专人指挥,其他人员的指令应得到指挥人的确认,不需要动作的情况下应按下紧停按钮。
第八条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应注意380V安全距离是0.1米,10KV是0.7米。
第九条 维修过程中必须保证二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一人进行维修;并及时将安全带拴挂在安全、牢固的位置。
第十条 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要有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 电力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第十二条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干线上。以防接触不良引起外壳带电。用橡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保护接零的芯线上不准有工作电流通过。
第十三条 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第十四条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时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物品附近将喷灯点火。
第十五条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十六条 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须到值班电工处进行登记。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
第三章 作业后
第十七条 维修或保养结束后应清点工具,以免留在作业位置发生意外;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工作。
第十八条 作业结束,清理好现场和工具,确认接地线已拆除后方可通知变电所送电。
第十八条 清理好场地,清除地面油污,将废油倒到指定地点,检查工具是否齐全。
2 流机维修工安全操作规范
第一章 作业前
第一条 确认工作任务及要求,确认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无酒气、眩晕、萎靡不振、暴躁、心事繁重等),确认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做到作业前心中有数。
第二条 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检查维修项目所用工具是否齐全完好,牢固。
第三条 在车间及工作地点严禁烟火,严禁打闹,以避免火灾事故及设备设施伤人。
第二章 作业中
第四条 两人以上同时作业或不同工种交叉作业时,要有一人指挥,专人监护,密切配合,统一行动。
第五条 在工作时,要戴好安全帽,工具要有工具袋,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禁止上下垂直方向同时工作。
第六条 需要吊运车厢、驾驶室、发动机时,首先必须确认吊装方案是否安全可靠,人员站位,扶位是否安全可靠,索具是否安全可靠,然后进行吊运。吊运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 清洗零件不得使用汽油,不准用嘴吸油和防冻液,用手摸防冻液后要洗手,以防中毒。
第八条 装卸机械在试运转中,不准接触和调整转动部分。
第九条 修理装卸机械液压部分或进入车下修理检查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用铁凳和方木块做好支撑,禁止用砖头或易碎材料衬垫。
第十条 拆卸下来零部件,应在安全可靠地点放置牢固,以免滚动伤人。
第十一条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严格遵守《辅助设备操作规程》,并戴好防护镜及手套,扎好袖口,穿好防护鞋,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 轮胎装卸时:
1、有压板的轮胎必须在拆卸前放气泄压,安装完成后才能充气加压。
2、无压板轮胎可以带气安装到设备上,但是充气必须将轮胎放置在充气护笼中。
3、依靠压板固定的轮胎在拆卸时,严禁逐个压板拆卸,必须将所有压板松动无压力后,才能按照对角顺序逐个卸下。
4、在安装轮胎压条前,必须确认压条和压板完好无误后才能安装
第十三条 试车行驶时,一定要求注意周围环境及人员工作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 作业后
第十五条 修理结束后,确认质量,并报技术主管或有关人员验收。
第十六条 检查工具是否有丢落设备内,以防机械运转时伤人和机械。
第十七条 清理好场地,清除地面油污,将废油倒到指定地点,检查工具是否齐全。
3 电气焊维修工安全操作规范
第一章 作业前
第一条 穿戴好防护用品及工作服,工作场地不得有易燃、 易爆物品,根据不同环境备妥适当的灭火器材,如果进入生产现场及控制动火地点,需到安质部门、消防部门办理动火许可证。
第二条 作业人员应穿长袖衣裤,戴手套、眼镜,必要时还应带防护面具。电焊时必须使用面罩,不得用墨镜代替。
第三条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帽,风速7级以上停止作业,特殊情况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四条 敲打焊渣时必须戴眼镜并注意角度,防止碎屑飞溅伤眼。
第五条 认真做到七不准。
1)动火手续不健全不准动火。
2)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
3)现场周围有易燃物不准动火。
4)消防器材不落实不准动火。
5)焊割工具有故障不准动火。
6)监火人不到现场不准动火。
7) 应测爆而不测爆的不准动火。
第二章 作业中
第六条 电焊维修:
1) 检查电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条的夹钳必须良好。
2) 下雨天不准露天焊接,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3) 移动式电焊机到外车间工作时,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接地线等工作均由电工进行,禁止私接电源或将电源接到禁用的线路上。
4) 推闸刀开关时,不要正对开关,要一次推动,然后逐步启动电焊机电焊机开关,注意防止焊夹和焊条碰地; 停机时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闭电焊机及电源。
5) 焊前先铲清铁锈、灰尘,防止火花飞溅伤人。
6) 禁止将电焊机放在高温潮湿场所,工作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发现毛病及时拉下电闸,通知电工检查。
7) 禁止在运转中的机电设备、起重用的钢丝绳或乙炔氧气管或钢瓶上通过电线。禁止电气焊线混在一起,电焊把线应绝缘良好,返回导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准使用金属架或其他金属物代替返回导线。
8) 焊件的焊处应清洁、干燥,防止焊后产生裂纹,禁止焊接废汽油箱、桶等。
9) 在焊接金属器件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采用过滤式防毒工具,同时穿好绝缘防护用品,在附近装设电闸,设专人监护,一旦发生问题及时拉下电闸,两人轮换作业。
10)车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应该先断开设备接地总开关或将接地线拆除后,方可焊接,防止烧损车上电气部件。
11)不准手拿工作物进行焊接,仰脸焊接时,衣领袖口应扎紧。
12)特殊作业时,应通知消防、安质等有关部门,得到必须的监护,确认一切都安全后方可作业。
13)电焊完毕或较长时间停焊应切断电焊机电源。
第七条 气焊(割)维修:
1) 连接各部分焊具前,应先吹净阀口,检查各阀门并无漏气。任何时候,气瓶阀口和焊枪喷嘴均不得对人。
2) 禁止电焊线混在一起,经常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是否漏气、松动,只准用肥皂水测验,试验时不准用明火,不准吸烟,严禁用火测验漏气现象,氧气、乙炔瓶及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下不能沾染油脂污垢。
3) 搬装吊运氧气、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运输车,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绳、链吊运。
4)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应大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以上,并应采取隔离措施,氧气、乙炔气瓶作业中距离必须10米以上。
5) 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开启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侧面缓慢开启。
6) 禁止焊接废气缸,不透气管子,承压容器和没有经过处理的废油箱、桶等,如需要对压力容器进行焊接,事先应测爆。
7) 在焊接金质器件或金质器内工作时,一定要加强排风放毒面具,两人轮换作业。
8) 不准手拿工作物进行焊接,仰脸焊接时,衣领袖口应扎紧。同时注意火星,不要喷到胶管上焊枪有回头或发热现象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先乙炔,后氧气。
9) 一般情况下,气瓶总阀开度不应超过1/2,以便应急关闭。
10)焊接现场除各有消防器材外,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氧气瓶或乙炔气瓶上,用光时应留1.0kg/cm2余压。
11)钢瓶如因严寒结冻,不能用明火烘烤,但可用蒸汽或热水适当加温。一般瓶体温度不得超过30-40℃。
12)特殊作业时,应通知消防、安质等有关部门,得到必须的监护,确认一切都安全后方可作业。
第三章 作业后
第八条 施焊完毕应断开电源,关闭电焊机,将工具整理好并复归原处,仔细检查周围有无火种隐患。
第九条 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把气瓶放在指定的地点,收拾清理现场,防止留有火种隐患。
第十条 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送交校验,检验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