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小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作业前

第一条 使用前确认本机的油、水、电、轮胎气压、电解液是否充足,各部性能是否良好,包括工作是否正常、转向、刹车、灯光、喇叭是否灵敏、有效可靠,电气线路的连接,绝缘,仪表是否可靠,发动机、起动机、发电机工作是否正常。

第二条 检查各部润滑及紧固情况,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螺丝有松动部位加以紧固。

第二章 作业中

第三条 叉车在不良路面作业时,必须低速谨慎驾驶,行驶时货叉应离地面20-40厘米。

第四条 在作业现场行使时,要避让固定机械,不准抢行,严禁从轮胎吊吊具下和起吊的货物下通过。

第五条 小叉车不准载人,不准带杂物,冬季要将冰雪清理干净;驾驶室不准超员。

第六条 叉车从前进变为后退或者从后退变为前进必须在车辆停止状态下进行。

第七条 装卸长大件时要注意作业范围防止碰撞,并注意货物中心,不准偏载。

第八条 叉车工作时应减速接近货垛铲装货,将门架稍向前倾,正面对准货物铲装货物,而后将货叉降到行驶位置,门架朝后倾斜。

第九条 铲高处货物时应铲稳再退,然后下降货物,门架朝后倾斜,货叉升到最高位置时,禁止倾斜操作。

第十条 作业过程中,发动机过热时,不可急加冷却水,此时可打开发动机罩,让发动怠速运转数分钟,而后将发动机熄火,让其自然冷却片刻,再向散热器内加注冷却水。

第十一条 冬季(0?C以下)叉车较长时间停止作业或发生故障,较长时间不能修复,司机应放尽发动机和水箱中的冷却水(加注防冻液除外)放水时的出水温度应在40-50?C间,而后挂上无水牌。

第三章 作业后

第十二条 停车前必须让发动机怠速运转5分钟,方可将发动机熄火。

第十三条 作业完毕后应按指定场地停放,货叉平放至地,拉紧手刹车,变速杆置“空挡”,在斜坡上停车,应用楞木塞住车轮。

第十四条 各装卸操纵杆慢慢地反复操作2-3次放干净油缸和软管内的残余压力。

第十五条 在严格执行本规程时,必须同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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