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使用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对砂轮机的管理和日常维修保养,砂轮要有防护罩。
第二条 使用砂轮机时必须戴好防护镜、手套,人站在砂轮机的侧面,开启后应待转速稳定,方可使用。
第三条 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螺丝有无松动,砂轮片有无裂纹,金属外壳和电源有无漏电,如有问题必须修好后使用。
第四条 起动砂轮机前,要认真检查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动。
第五条 使用电动砂轮时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砂轮机拿稳,接触工件时不准敲击和猛压,禁止使用侧面。
第六条 磨削长度在50毫米以内的件应使用钳子夹住。
第七条 磨削时要注意工件退火和烫手。
第八条 使用砂轮时用力不要过猛,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第九条 禁止磨削软木、铅等其他软性韧性物件。
第十条 换新砂轮时先检查有无裂纹,夹装砂轮须用力均匀不可用手锤敲击。
第十一条 正在转动的手砂轮机不准随意放置,不用时必须切断电源,待砂轮机停稳后,清理现场的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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