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部分 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操作前使用者必须穿好工作服(严禁穿裙子),上衣放在裤内,袖口扎紧,戴好防护眼镜和防护工作帽(长发盘于帽内),严禁戴手套。

第二条 使用前检查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连接导线有无破损,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工作前要检查台钻和防护装置,清扫好工作场所,工件放置安全、稳定,不防碍交通。

第四条 上钻头时,要使用合适的销子,严禁使用楔铁代替销子。

第五条 钻孔时,工件必须用夹具或压铁夹紧压牢,禁止用手持工件钻孔。钻薄片工件时,下面要垫铁垫,严禁垫木板。

第六条 加工深孔或大孔时,要经常提钻头断屑,及时清理铁屑,防止损坏钻头或伤人。

第七条 离开工作岗位和发现工件松动、看中心孔歪正、换钻头、调整钻速及其它异常情况使工作中断时,必须停车。

第八条 台钻夹持的钻头,应符合台转规格要求,不得超出规定。

第九条 工作完成切断电源待台钻停稳后,清理作业现场的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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