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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流程

为加强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货物的操作管理,保证码头危险货物集装箱的作业安全及现场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管理规定》,特制定如下作业流程。

第一章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作业受理和申报

一、依据上级的批示,我司目前具备对8、9类危险品的直装直提资质,不接受所有进出口危险品的场地堆存业务和中转业务。

二、凡是计划在我司装卸上述类别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船东、货主或代理,必须在订舱前征得我司同意,并且船东、货主或代理必须在危险货物集装箱或载有危险货物集装箱(含过境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船舶抵港前48小时,向海事局申报备案并将相关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委托书、危险货物装箱单、危险货物的产品说明书送至操作部船舶计划员。否则,我司有权拒绝船舶靠泊或进行作业,并且我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操作部船舶计划员负责向营口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处进行网上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安排作业。

四、操作部船舶计划员将经过港航管理处批准的危险货物申报信息通报操作部中控室并向安全环保部报备。

五、船东、货主或代理应当在船舶靠泊前将业务负责人和集卡司机联系电话通知中控室,联系电话应处于随时可接通状态,号码不少于两个。

第二章 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业务流程

一、所有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都应采取直装的作业方式。

二、中控室根据船舶作业进度告知所有出口的危险品集装箱代理或车队调度具体作业时间,集卡司机应根据中控室告知的时间提前在港外场站集结,等候具体的进港时间安排。

三、中控室根据作业进度提前一小时通知危险货物集装箱的代理或车队调度的进港时间。载有危险货物集装箱的集卡应及时进港,经预录入后,在闸口外路边按秩序等候。

四、危险品集装箱车辆到达检查口后由理货员连同安全员对集装箱车辆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货物信息、危险货物标志、箱体状况和铅封是否完好、有无渗漏、车辆的防火设备等。在检查合格后理货员明确好码头行走路线。对不合格的车辆货物,理货员要及时上报中控室,由中控室负责联系货主及代理予以处理。

五、中控室根据作业情况通知安全员引领安排车辆进入闸口。若集卡数量较多,中控室应视现场情况分批次安排集卡进闸口。

六、在车辆到达码头前沿后,车辆秩序由安全员负责管理,手持工人在告知中控室后依次进行装船作业。

第三章 进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业务流程

一、车队业务员凭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货物运单(或提货单)到营业大厅办理提箱计划。所有进口危险货物集装箱都应办理直提计划。

二、大厅受理员核对提箱单证、收取相关港杂费,安排提箱计划。

三、中控室根据船舶作业计划时间提前一小时电话通知提箱集卡调度或代理在闸口外路边按秩序等候。

四、危险品集装箱车辆到达检查口后由理货员连同安全员对集装箱车辆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车辆及司机的运输资质、车辆的防火设备等。在检查合格后理货员明确好码头行走路线。对不合格的车辆货物,理货员要及时上报中控室,由中控室负责联系货主及代理予以处理。

五、在船舶准备作业前中控室电话通知理货员安排司机凭提箱小票进入闸口。若提箱集卡数量较多,中控室应视现场情况分批次安排集卡进闸口。

六、在车辆到达码头前沿后,车辆秩序由安全员负责管理,手持工人在告知中控室后依次卸船作业。

第四章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作业管理

一、操作部负责统计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类别和作业数量。

二、安全环保部在生产调度会上要对危险品箱作业提出作业要求、注意事项,布置防范措施,并组织准备相应物资。

三、各生产相关部门、人员要根据生产调度会议的要求认真布置、落实措施。

四、卸船作业管理

(一)中控室根据危险品申报信息和生产调度会的要求,做好卸船准备工作。船舶控制员提前联系船东、货主或代理的业务负责人和集卡司机,督促提箱集卡及时到港。值班经理、单船指导员组织召开船前会,向司机和作业工人提出危险品作业的相关要求和作业注意事项。

(二)船靠泊后,单船指导员上船索取危险品清单并听取船方卸船意见,如与卸船计划不符(危险品数量、船上积载位置、危险品等级等),要及时向船舶控制员汇报解决,并将卸船准确信息向工人、司机传达。危险品箱尽量安排最先卸船,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三)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有安全员现场监护,在作业路下要放置明显标志牌。

五、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船作业管理

(一)中控室根据船舶计划员危险品申报信息的要求和生产调度会的要求,做好装船准备工作。船舶控制员应视作业进度提前联系船东、货主或代理的业务负责人和集卡司机,督促载有危险货物集装箱的集卡及时到港。值班经理、单船指导员组织召开船前会,向司机和作业工人提出危险品作业的相关要求和作业注意事项。

(二)中控室配载员根据船方的配载要求,仔细安排危险品箱的积载位置。危险品箱尽量安排最后装船,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六、危险品箱作业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作业。工人要仔细检查箱体状况,发现破损、渗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单船指导员汇报。单船指导员应查明情况并立即向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和中控室汇报,由安全环保部安全员组织处置。

七、参与直装/直提的外集卡到港后,安全环保部安全员负责组织维持秩序,引导外集卡按规定路线行驶,外集卡司机应听从指挥。

八、直接参与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的现场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环保部、操作部、固机部应及时将最新的各班组持证人员名单和证书编号报船舶计划员,以便准确申报。

第五章 其他

一、在危险货物的管理中如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按照公司应急预案执行。

二、操作部要积极配合海事局、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处等行政管理单位,做好对瞒报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检查工作。

本规定由公司操作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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